#靠北板中 (19738) - 戰神歸來

#1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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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個月前
文長慎入,各位看官們配飯吃就好。 怎麼睡一覺起來變共諜加死靈,年輕人果然血氣方剛,我以為我的名字已經隨著畢業證書在板中死去了,居然還有學弟妹可以「少見」地看到我邏輯壞死,甚感榮幸。還是稍微回應一下,免得真成了死靈。結論先行,我從未主張學生不應爭取自由,但顯然手段過激、方向錯誤。以回應的文章為代表,結合其他留言中的反對派們,各位的批評指教,個人歸類為三大部分,分述如下: 一、先例說:有鑒於劉校長的行政先例,就此推斷他在板中作風將大致相類,所以先反抗再說。 某程度上可以理解這個說法,畢竟人類總難逃於路徑依賴。先假定「主張能自由用手機」在板中具備民意正當性,那麼劉校長的觀念似乎跟我以及大多數板中學生所習慣的自由風氣相異。但我用的詞是「行政先例」,不是前科,希望傳達的涵義是,但並不代表這於法所不容,我國就此尚處規範真空,從政府角度論之,原則上是落在行政裁量自由的範疇之內,縱使情感上未必能接受,也當尊重法治,不當先自行將劉校長「定罪」,應當論述限制數位產品使用合當與否。 澄清一下,個人無從同情劉校長,我一沒做過校長,二不認識他本人,三與他在性別、年齡、社會經驗上都有顯著差異。但拿習近平、黃子佼類比?各位是不扣帽子就不會表達自己的訴求了嗎?倡議跟攻擊個人本來就是兩件事,這個被混淆的命題,我就不繼續處理了。 現在各位所主張的,是無庸等待權利受侵害之急迫性發生,有其可能便應逕行予以對抗,但這很容易就得出一個詭異的結論:凡具有潛在威脅的言論或行為,縱未構成實質傷害,業無抽象危險結果,均得先發制人地加以打擊。讓各位看一下這套用到其他情境有多荒謬:如果我認為各位掛布條傷害到校譽,有使我學歷貶值之可能,應該通通把你們妖魔化才是。 回歸抽象論理,服從法秩序本應係民主之常態,反抗是不得不為,如何證成服從是光譜極端,我還真毫無頭緒。所以,針對「製造最極端的一種政治意識—【服從大人們的安排】—恰恰才逼得這群學生轉換手段」這段話,我只能說 あなたは3つの小さな。 二、權力不對等:校長權力好大,這樣搞還好而已。 很慶幸的,起碼我們有個共識:權力確實不對等。本校若非因春錦校長開明果敢,學生自治難發展至今,一個校長大可視學生自治為無物,也就如諸位所說,「這個(討論)空間自始就是被施捨的」。 問題在於,諸位似乎誤解校長的性質。既是派任,那麼校長實際的負責對象應是教育局,不是像學生領袖向學生群眾負責,因此縱使發展學生自治、校園民主有其必要,但在現制下多數決可以發揮作用的關鍵地帶只有一個,也是個人認為應當優先該做的事:向家長會、教師會、學生代表們倡議,並爭取多數師生支持,從而影響校務會議決策。 在這種討論基礎之上,「沒有可能因為和平示威而被奪去的問題」這句話就矛盾到不行。人類都對於異音有天生的反感,如果是個威權校長,那肯定更得打壓,除非各位的手段強烈到可以根治問題——讓教育局換人或讓教育部推動立法——否則都是逢場作戲。 三、資格論:叫畢業老人或快畢業的別吵,基本上已經不是理性討論,針對特定個人或族群進行標籤化的攻擊,就是典型政治極化的起手式。發了幾段文字,突然就被打成不在乎後輩、不在意極化政治、捍衛威權的傢伙了,我是不懂這部分的閱讀理解怎麼推過來的。 反對派的大作,個人最為痛心的是這句:「可多少老師到今天依然把學生當作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不完整個體?」畢業兩年有餘,我到現在都還對老師們深懷感激,跟不少老師在題目討論或日常觀念上都有過意見相左之時(到現在還是沒有辦法接受高三歷史段考解答說古羅馬的罰金是身體刑),但多數老師都願意浪費他們的生命跟我平等互動,這裡拉師長下水敗好感,又是一大策略失誤。 我絕對不會要求各位學權戰士們卑躬屈膝,畢竟我也不是什麼乖學生,遲到、蹺課、不穿制服、上課用電腦+手機,該吃的處分沒少吃。先不論政黨能不能直接代表未來成百上千的板中學弟妹,整件事本就該應當回歸議題本質,而不是針對新校長。何況,若是為了做秀出名、為了自己心中覺青式的傲骨,看到黑影就開槍,那麼大可不必。 個人時間考量,這篇文章之後不再回覆,文末,期盼母校新舊校長交接之際,不因意見歧異使校園烏煙瘴氣,尚且能保有我心中的板中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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